卷期(号): 第14期
出版日期:1963-10-01
出版周期:月刊
开 本:32开
民國三十四年九月,對日抗戰勝利結束,國民大會定期於三十五年開會。三十五年四月十七日,國民政府公布國民大會組織法,其第一條規定:「國民大會制定憲法,並決定憲法施行日期。」故本屆國大,一般稱爲制憲國民大會。制憲國大於三十五年十一月十五日在南京擧行,至十二月二十五日閉幕,通過中華民國憲法,並由國民政府於三十六年元旦公布,三十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施行。此次國民大會代表總數,計爲一七四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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