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期(号):第2卷 第2期
出版日期:1986-03-20
出版周期:年刊
开 本:16开
去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在行憲紀念大會上,蔣總統致詞時,指示國人要守法、守紀、守分。守法是遵守法律,守紀是遵守紀律,這兩項,詞義明確,毋須多作解釋;唯有守分,有人認爲是指「安分守己」,要大家「少管閒事」,也有人認爲是提醒大家記牢古訓:「各人自掃門前雪,那管他人瓦上霜」等等。我總覺得,守分的眞意,絕不是如此消極,絕不會要大家「少管」,更不會要大家「不管」,而是要把「管」與「不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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