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鄉文獻

卷期(号):第2卷 第3期

出版日期:1986-06-20

出版周期:年刊

开  本:16开

法律常識 股份有限公司對董事提起訴訟之要件
作  者: 朱彝訓 出版日期: 1986-06-20
文章页数: 1 页 报告大小: 1.41M
文章字数: 1023 字 所属期刊: 第2卷 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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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有友人爲某公司董事,因與董事長發生齟齬,其監察人遂逕自對之提起訴訟,欲余代爲硏究。經就公司法有關條文予以探討,認爲公司對董事提起訴訟,限於經股東會之決議,或由持有股份百分之五以上股東之請求,監察人不得逕自代表公司爲之。友人遂持此作爲抗辯理由,終獲最高法院採納,得以勝訴。玆承文獻社索稿,乃以原硏究意見交卷,並藉就敎於諸鄕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