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期(号): 第20期
出版日期:1995-01-20
出版周期:年刊
开 本:16开
九、所院系別本校初步設法律硏究所、經濟硏究所、法學院、文學院及經濟學院五部份。共設十四學系,辦理具有成效後,再增設其他院,所及系。硏究所招收大學畢業生,修業二年,經考試及格,授予碩士學位。大學部招收高中畢業生,修業四年,經考試及格授予學士學位。所系招生名額如左:㈠法律硏究所:碩士班每年招收新生十名,二年共計二十名。㈡經濟硏究所:碩士班每年招收新生十名,二年共計二十名。㈢法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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