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期(号): 第89期
出版日期:1976-02-15
出版周期:月刊
开 本:16开
自國民政府奠都南京,便積極推展地方自治,於民國十八年公佈縣組織法及其施行法,規定江蘇浙江、山東、山西、廣東等五省最先實施。於是江蘇省政府便擧辦區長考試,並訓練自治人員,積極籌辦。當時武進縣有那些人曾參加區長考試?筆者時年不過十多歲,什麽也不知道。只記得有一位遠房表叔何在庠考取了區長,經訓練後,奉派爲武進縣第六區區長。這時候的區,不是以後分區設署的區,此區的本質是一個自治體,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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