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寧人

卷期(号): 第20期

出版日期:2002-01-01

出版周期:年刊

开  本:32开

我對行政院片面決定停止興建核四電廠的看法——兼評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五二〇號解釋
作  者: 董翔飛 出版日期: 2002-01-01
文章页数: 5 页 报告大小: 1.63M
文章字数: 2302 字 所属期刊: 第2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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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大法官 董翔飛憲法權限爭議應循分權制衡機制解決本件行政院聲請釋憲主旨係因其自行決議停止興建核四電廠預算與立法院職權之行使適用憲法發生權限爭議,自應循憲政結構、分權原理以及兩院間之權限關係尋找答案。行政、立法兩院乃我國憲法上之重要機關,並位於權力核心領域,有關兩院之權限及相互制衡關係,原憲法第五十七條及增修條文第三條第二項均有周詳之設計,即行政院依左列規定,對立法院負責:行政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