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期(号):第6卷 第1、2期
出版日期:1984-06-01
出版周期:季刊或半年刊
开 本:32开
恒(守常—妾婦之道也)震上 巽下 恒亭。旡咎。利貞。「不」利有攸往。「恒亭旡咎」守常爲普通之事。能守常則可無過。「利貞,利有攸往」(利字之下。恐脫一「不」字。當作「利貞。不利有攸往。」否則旣云利貞。又云利有攸往。無異自相矛盾。)祗可持之有恒,不宜向外發展。初六:浚恒、貞凶!无攸利。「浚恒貞凶」妾婦之道,宜祗順守,倘若抒而用之,(浚與濬通,抒也)愈持久愈不好。「旡攸利」這樣沒有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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