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期(号): 第284期
出版日期:1992-06-10
出版周期:月刊
开 本:16开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頃訂定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探病及奔喪申請作業要點,對大陸人民來臺探病及奔喪有關申請對象、方式及應備文件均有詳細規定是項要點中指出申請對象包括:大陸地區人民,其在臺之父母、配偶之父母(翁姑、岳父母)、配偶、子女或兄弟姊妹有㈠因患重病或受重傷,而有生命危險者,㈡因患重病或受重傷,年逾八十歲而行動困難者,㈢死亡未滿一年等情形之一者,得申請來臺探病或奔喪。至於大陸地區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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