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期(号): 第358期
出版日期:1998-08-15
出版周期:月刊
开 本:16开
什麼人可以申請去台探親、探病和奔喪?應如何辦理手續?在台有父母、配偶之父母(翁姑、岳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大陸居民(探親指台灣現職公務人員在大陸的三親等範圍)。如果探病、奔喪對象在大陸地區之子女已死亡者,可由其媳、婿單獨申請;如果申請去台探病、奔喪之兄弟姐妹年逾七十歲或患重病、重傷,檢具醫院開具的診斷書,其配偶可以申請同行赴台。去台探親、奔喪,探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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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赴台之各省市同乡会文献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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