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期(号): 第370期
出版日期:1999-08-15
出版周期:月刊
开 本:
同鄕會八十八年秋季獎助學金定於九月十日開始申請,十月十五日截止,逾期不予受理。作業規定如下:㈠塡具申請書乙份(空白申請書請向同鄕會索取)。㈡八十七學年度第二學期成績單乙份(如影印本應向原學校加蓋教務處印章,不符規定者,不予評審)。㈢學生證影印乙份。㈣自費碩士班研究生應附繳費收據,成績應在九十分以上,如在八十分以上者仍按大學獎學金發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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