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進鄉訊

卷期(号): 第362期

出版日期:1998-12-15

出版周期:月刊

开  本:16开

大陸政策回答:台胞定居大陸有關政策規定
作  者: 出版日期: 1998-12-15
文章页数: 1 页 报告大小: 0.91M
文章字数: 244 字 所属期刊: 第36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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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台胞在同時具備以下三個條件時,可向擬定居地的統戰部提出申請:一、在台孤身一人,無人贍養。需要提供在台戶籍謄本和有效身份證影印件;在台居住地警方提供的切結書一份。二、在大陸擬定居地有直系親屬(子女、孫子女及其配偶),該親屬有能力贍養並得保證贍養。三、生活費用及住房等能夠自理。台胞在提出申請前,一定要考慮再三。由於兩岸相隔幾十年,在生活環境、方式、情趣、觀念等方面都存在一定的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