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期(号): 第362期
出版日期:1998-12-15
出版周期:月刊
开 本:16开
一個人犯了法,被判刑坐牢,是他應得的懲罰,在牢裡受罪,從古以來是理所當然的事,否則就不算懲罰了。現在人權伸張,監獄人性化,坐牢就不一定受罪了。以前曾見報導,美國逮到中美洲著名大毒梟後,在牢裡準備一間豪華套房供他住,在美國亦有這種差別待遇,不免令人感到豈有此理!台灣倒還不會有這種事,不過最近有一個對犯人優待的例子,也是前所未聞的。有一個九十六歲的老兵,十八年前在養老院殺了三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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