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期(号): 第2期
出版日期:1985-02-01
出版周期:年刊
开 本:32开
我中華民國,自古以來,卽以禮敎來治國,以禮敎來維持社會秩序。所謂:「禮義廉恥,國之四維」。歷來的各朝各代,在推動禮敎的運作中,都能有或長或短的時期,表現出太平景像,使國人能過着安逸的生活。蕭縣位居黃河平原之上,早在列國時代,曾建立過國家,表現出文明禮樂的社會現象。及至民國以來,在社會上所表現的婚喪禮儀,當是沿襲了古代的禮制,而留下的流風餘韻。這些禮制,雖與古代有別,但也和當前...
版权所有 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北京大学文化资源研究中心
大陆赴台之各省市同乡会文献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您当前的IP是: Processed in 0.056 second(s)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8208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批字第版0079号 京ICP备06036494号-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