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期(号):第5卷 第2期
出版日期:1983-06-01
出版周期:季刊或半年刊
开 本:32开
創制權和複決權有什麼價値和作用呢? 國父認爲「國家除了官吏之外,還有什麼東西呢?其次的就是法律。所謂有了治人,還要有治法。人民要有什麼權才可以管理法律呢?如果大家看到了一種法律,以爲是很有利於人民的,便要有一種權,自己決定出來,交到政府去執行,關於這種權,叫做創制權,這就是第三個民權。若是大家看到了從前的舊法律,以爲是很不利於人民的,便要有一權,自己去修改,修改了之後,便要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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