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期(号):第5卷 第2期
出版日期:1977-05-15
出版周期:月刊
开 本:16开
上海在雅片戰爭之後,經南京條約訂明,闢爲五口通商之一。當租界開闢之初,一般平民之代步工具,與內地無異,大都乘坐獨輪車,官紳往來,則一律用轎。但官轎因使用人之品級高低而不同,如上海道所乘之轎,則爲四人所抬之綠呢大輪,(如道員有二品頂戴,則可用八抬八綽)知縣所用之轎,則爲四人所抬之藍呢大轎,主簿巡檢等佐倅所乘之轎,多用轎夫三人,前二後一,縉紳之轎,頂垂纓絡,旁嵌玻璃,謂之撑陽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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