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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五月十日,中视新闻报导:台湾全省国民,患眼疾配戴眼镜者,除中老年人因无详实资料难计人数外,仅小学生因近视戴上眼镜有百余万人之多。读完这则骇人的消息,怎不令人瞠目结舌。追忆我们这一代,在故鄕的时候,凡架眼镜,大多是七老八十之人,原于视力衰退之故。壮年人架平光眼镜,目的在装饰形象,奢求绅仕派头。如果幼童戴着眼镜,任何人见了,成为奇观,其理由即是没有理由。中国时报于同月十一日,刊登常玉慧记者特稿,标题是:「眼镜行验光十九错误,开眼镜玩笑,却不要人管。」常
窃盗,除依法处刑外,如被害人被窃财物未能收囘,法院得按値结算金钱,待犯者刑满,即移送政府特设之「劳动工厂」,强制工作,按月给予合理工资,用以偿还被害人的损失,至淸偿为止,且不恤其终身尽责。如此既不抵触人权,也不违背人道,欠钱还钱,乃是最合理的惩治办法。如果这一办法倘能实施,你看!那批游手好闲之徒,敢不敢再作窃盗勾当呢?我相信一定有很大吓阻作用,窃案就会直线下降。二、验光是不是医疗行为?我国自有眼镜公司以来,一直置有「验光」设备,长久为社会服务,似乎还未曾出过
夏小蕾女士,加上我和老板,七位全是青田人。我问未曾见过面的夏小明老乡:「您怎么知道这里是青田人开的眼镜店呢?」夏小明告诉我说:「我这次刚从义大利来美才二个月,因为从青田同乡会会刊上看到眼科尹强医生是青田人,他以前是温州一医眼科医生,留学美国,考取医生执照,自行开业。这里是他的眼科诊所又是眼镜店,更是我们青田人开的店,所以要配眼镜,看眼科,当然要到这里来啦!今天我是来取眼镜的。我妹妹在店外车里等我,送我回家。」店里其他几个人也都是来店里验光,配眼镜。他们来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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