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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允结连理,于民国二十四年(一九三五)二月九日在上海慕尔堂擧行婚礼。婚后即随熊氏奔走各处,对熊氏之事业,无论大小均大力襄助,并时提自己创见。熊氏深庆得人,指定为自己事业之继承人。北平香山慈幼院,为熊氏之重要事业,所有人力财力都放在上面。奈因操劳过度,不幸于民国二十六年(一九三七)病逝香港。香山慈幼院在熊氏生前即指定毛女士为继承人,故在熊氏病逝后,香山慈幼院董事会在上海召开临时紧急会议,决议:「由毛彦文接任香山慈幼院院长」。毛女士因熊氏刚刚去世,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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