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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虽财政仍不免支绌,然颇能撙节开支,将第三,第四等师,悉数裁遣,全省军队,仅留两师两旅。各种税收,仍照前淸旧额,未尝增筹。民四冬间所办民国五年预算案,收支已勉可适合。玆将民五预算案收支槪况分列于后:岁入概数田赋正副税:六百六十余万元。(注:民国成立后,改地丁火耗为正税,津贴及两项捐输为副税,一律折收银元。又因前淸系收库平,每库平一百两,大于九七市平四两零四分,故每正副税一两,改收银元一元六角。)统捐:一百万元。(民国改厘金为统捐)肉厘:一百四十余万元
台北市江津縣同鄕會八十二年經費收支報吿表八十二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卅一日台北市江津縣同鄕會八十二年發放獎學金名冊中華民國八十二年樂捐會費餐費徴信錄
二十四年,蒋委员长莅川剿匪,新省政府正式成立,积极督促整理地方财政,一面通令各军队不得再向民间勒派捐款,干涉税收,并废除苛杂,以期减轻人民负担,收支统一。一面严令各机关确立预算,并在军事委员会委员长重庆行营设立财政监理处,以监督预算之执行。惟过去因军费澎大,债务日增,遽将国地收支划分,必生重大困难,故暂采用混合预算制度,即川省国税及省税,均作为省预算收入,由重庆中央银行,设立国省联合金库,规定中央与地方解额。国税由财政部四川财政特派员公署负责催解,省税由省财政厅催解,以期
依各通商口岸之例,由川东道监督,并设有税务司直接归中央之总税务司管辖指挥外,原设各常关税榷,于宣统元年,一律予以改变。雅安、敍永、广元、阆中,并归各该厅县经征局办理;夔关省方派一记名道员前往接办;成都、宁远(即建昌)二关,由省方派员管理;打箭鑪特设经征分局,原有关务并归办理。由上可知,在咸同而后,就制度而言,赋税征收机构,逐渐脱离州县而趋向独立。此种行政方面之新化、专业化,应属向近代化之目标,迈进一步。2建立预算制度就广义而言,中国历代政府,均有其预算
一、蒋委员长提示整理原则川省历来均未有县预算之编制,地方财政,紊乱以财达于极点。民国二十四年蒋委员长入川督导剿匪,为庶政之母,财政不加整理,庶政无以推行,特督促四川省政府制定各种规章,推行县预算制度,整理方财政。是年七月,并颁发「剿匪区内整理县地方财政章程」及各关系法规合订本,令饬参照推行。原整县地方财政之要旨,提示详明,引志如次:「濔自该省政府改组成立以来,各军防区政权,悉经自动交还。嗣后全省军政各费之开支,及省库各种苛杂之蠲减,虽正由该省府负责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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