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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溯清道光二十二年(一八四二年),因鸦片战争失败后,被迫签订南京条约所订有关于海关协定,无法增加进口关税。国内有所需时只可设法对国内谋增赋税,以济时艰。而厘金一税就这样因应而创。当咸丰三年(一八五三年),因受太平天国之太平军攻占南京的压迫,军事紧急,饷源枯竭,鄕勇主帅曾国藩乃采纳帮办江南军务的雷以诚所用钱江之策,请准倡收厘金以助饷,即于扬州之仙女鎭倡办厘捐,是为筹设厘之矢。后各省相继仿行,在水陆交通要隘的地方,设卡征税—内地货物通过税,据说原拟事平即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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