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〇元)陈海燕、侯春花、谢慧明助学金(二〇〇元)银放美、李聪、石乐、许晴、张哲、彭宇卓、孟云龙、黄寒隽、徐碧波、钟美玲、王俊莲、袁珊珊、刘婷怡、陈林、陶赛华宁县县城北中学二〇〇七年九月
一、缘起本会理事长陈声簧先生,字祖尧,为纪念其先严先慈,特将其六十四年七十大庆长官同仁所锡寿仪共十四万余元,凑足为贰拾万元,捐献同鄕会,以陈承绍堂名义,办理宁鄕同鄕子弟就读高中、高职助学金。其动机为:㈠陈承绍堂为其先严所创设。㈡陈氏身受失学之苦,时代进步,立足社会至少要完成高中、高职以上学业。㈢陈氏十三岁丧父,深感先慈抚育劬劳,乃而设置此一助学金,以报亲恩。兼以鼓励同鄕子弟敦品力学,以迎接此一伟大时代而为国效力。㈣在同鄕会上,藉以此区区之数,抛砖引玉。二
陈承绍堂助学金申请办法——陈理事长声簧捐助设置,金额共新台币四十万元,每年孳息办理。第一条:本会为鼓励同乡优秀子弟,敦品力学,承陈承绍堂之捐助,设置陈承绍堂奖助学金,特订定本办法,以资办理。第二条:凡旅台之本县同乡子弟,正在公私立高中、高职、五专(一、二、三年级)日夜间部肄业,合于本办法之规定者,均得申请本助学金。第三条:凡已在其他机关团体有奖学金,或享受公费待遇者,不得申请本助学金。第四条:助学金金额,视申请人数多寡再行决定。第五条:本助学金暂以一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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