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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委员陈大榕先生处理桃园县龙潭,平鎭二鄕农民向监察院请愿,请求免缴石门水利费一案,陈委员锲而不舍,经过十余年之时间,经司法,行政各机关之转辗公文往返,陈委员根据情,理,法的立场,在他全心全力的努力下,终为农民争得合法之权益,免缴水利费,两鄕农民感德之余,以「农民之友」匾额献赠陈委员致敬。桃园县农民刘维猷、刘天赞、刘庄兰妹等六人以世居桃园龙潭鄕及平鎭鄕有耕地百余公顷,灌漑用水,向无缺水或涝水现象,自民国五十年,石门水库创立时,准保全原有设施的水利系统
吾湘长者陈大榕寿丞先生,今年初,荣登八秩,寿老早岁献身教育,中年从事党务,近三十年职司风宪,于役三者,皆本其独特风格,遇事认真,不尸位,守正不阿,予敬佩之。兹向张漑兄索得湖南各县市老同志为其祝寿之寿序又附录寿老八十自述稿,以实湖南文献。——刘脩如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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