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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陆境内遗失台胞证、中华民国护照或入出境证等证件时:㈠遗失「台胞证」:须向大陆各地公安局报失,申请补发,或是请各地「中国旅行社」、「中国国际旅行社」协助处理。并提示相片、身分证影本。㈡遗失「中华民国护照」等:⒈先报案取得遗失证明,寄回台湾,并打电话或电报通知台湾家人、亲友代为申请补发,向我外交部领事事务司护照科申请护照,或向境管局申请单张入出境证明。办理时间约四至七天,办好后寄往大陆,收到以后持证返台。⒉自大陆到达香港时,在机场打电话给中华旅行社(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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