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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淸道光二十二年,鴉片戰爭後,和英國訂了南京條約,開放廣州、廈門、福州、寧波、上海五處爲通商口岸,由此沿海門戶大開,外國輪船不受禁止通行無阻。隔了十八—咸豐十年,英法聯軍之役,又訂了天津條約,允許在各通商口岸和沿江要衝開闢租界,供給外國人居住,旣是通商又有居住的地方,洋人、洋貨就越來越多了,外國人在他們住的地界裏—租界,各國都設有寄信的機構,起初是他們自己用的,後來中國通洋務的人,也就利用他寄信到各地租界的中國人和在國外的華僑,這就是以後中國政府要求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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