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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来北往而不失节)等等。由媒人代表男方馈赠女家。这时女方早有准备,先在门口燃放鞭炮,以示迎接,并备筵席,招待媒人,再由媒人将有关订婚一切事宜处理完毕,即属文定成立。惟感奇怪的事,不笈媒人回家路途远近,女方绝不留其过宿,如确有特殊情形,亦只能就近代订客栈,或旅社为其暂住,迄今为止,仍百思不解其故。㈡过二礼及送年庚——所谓过二礼,是有别于第一次「传柬子」礼仪而言,订婚以后,不一定马上结婚,按一般习惯,定婚大多数在孩提时代,三五岁,或七八岁不等,显然距离结婚尙有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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