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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日,经北京国务院批准撤销辉县,设立辉县市。河南辉县志,创始于前明嘉靖七年(西元一五二八年)为知县范玹、张天眞先后所纂修。卷首有卫辉府知府刘希龙序云:「辉,古共城,旧未有志,志于知县范玹也。」此乃最早之辉县志。迨后历经续修者,有明万历八年、明天启年间、清顺治十六年、康熙二十九年、乾隆二十二年、道光十五年等六次增修。另有道光二十一年、光绪十四年、光绪二十一年补刻本,及一九五九年石家庄日报社铅印本等多种版本,至今未再续修。昔闻先严峻山公(字崇之,以字行)云:民国
我邑武进,阳湖为附府城之县,县之设官,自秦汉迄今,迭有因革,淸仍明制。武进设知县、县丞、敎谕、训导、主簿、巡检、典吏。雍正四年,以境广赋繁,析其地之半(城东南五十里)为阳湖,设官如武进。武进设知县,其官名齐曰「署令」,唐曰「令」,宋因唐制,亦曰「令」,元曰「尹」,明及淸曰「知县」。志,与志同,记也,积记其事也,周礼:「掌邦国之志」。后世郡国志鄕土志之名,义取乎此。武进之有县志,始自明万历二十七年之知县晏文辉。晏文辉,字怀泉,江西南昌人,万历二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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