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踢毽子本是一种游戯,也是一种大众化的民俗运动。根据「帝京景物略」的记载,推算毽子的历史已有两千年了。毽子,古称「箭子」,是由古代黄帝所发明的军中游戯「蹴踘」演变而来。也是古时闺中少女和孩童的一种游戯和运动,唐代的「高僧传」有一段记载十二岁的小沙弥慧光,在洛阳天街井栏边踢毽子连踢五百下。(按今有人能踢一千至二千余下者)民国廿年,党国元老吴稚晖及戴传贤等曾大力提倡,全国各地普遍擧办踢毽子比赛,参加者极为踊跃。当时还有人作歌鼓吹,歌词蛮有趣味:「小孩子,老头子
过去在故国大陆,由于还保有一些农业社会的形态,新式的运动还没有传进来,所以一入冬月,为了取暖健身,靑年男女学子,或是农村牧童顽童都玩踢毽子的游戏。踢毽这种游戏,每年都在秋凉后才盛行,这种游戏,比不上踢毬的剧烈,实在是一种体育的好节目,且比较毬来得斯文,踢时也是全身运动的,也要讲技巧。踢毽这种游戏,可以一人独踢,也可由数人以至十余人聚踢,且不须很大的地方便可以玩,甚至在室里也可以玩,购置也易,所直不多,实在是一种値得提倡的游戏。这种运动在我国很古已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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