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库收录台湾地区期刊,为给研究者提供原始资料,本库保存期刊原貌、未删改,不代表本库认同作者的观点和用语,请鉴别!
效适用范围的规定,出入甚大,彼此间距离甚远,因而影响到时效在国际公法上的适用范围。此一问题刻尙有待于权威机关如海牙国际法院等的继续澄淸也。肆、国际公法与超越国境的刑事管辖权一、引论根据国家主权平等的原则,各国的主权行使应限于国境以内,以免侵犯其他独立国家的主权行使,这是国际公法中一般公认的原则。换言之,一个国家的立法权、司法权,其行使在原则上均应限于国境以内。但亦有例外,一个国家的国民在国外犯罪,本国的法院亦多行使管辖权。所以刑事管辖权,有属地主义与属人主义之分
版权所有 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北京大学文化资源研究中心
大陆赴台之各省市同乡会文献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您当前的IP是: Processed in 0.051 second(s)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8208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批字第版0079号 京ICP备06036494号-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