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赶集」、「庙会」是个古意盎然的名词,仿佛在现代的工商社会中已经无法找到的事实;然而,在林口鄕却在每月的农历初一和十五,均固定有两次规模庞大的赶集,鄕民沉浸在此古老风貌的欢乐声中,历数十年不变。林口鄕的赶集,应得助于竹林山观音寺。鄕长洪德利说,赶集起因是早年住在下福、嘉宝、瑞平等偏远地区的居民,因交通不便,难得上街购物,故常利用农历每月初一、十五竹林山观音寺拜拜机会,到此参拜并顺便带些日用品、衣物之类的东西囘家,经过数十年的流传,每月两次庙会越来越盛,鄕
北方的「集」,到广东叫「墟」,凡是出身鄕村的人,对这一定期性交易都不会陌生。住在鄕村的居民,或农或渔,或牧或樵,由于生于斯,作于斯,不能太集中居住,除了工、商为主的城市以外,人口都散布在鄕村中。每次囘忆到靑年时代在北方的「赶集」,那种熙熙攘攘、融融洽洽的乐趣,宛在眼前。
赶集与庙会是中国农村社会,物品交易及娱乐的场所。与中国广大农村经济关系极为密切。北方的集市,都会定期举行,称为「赶集」。各地鄕民集来卖出自制品与买进需用品。如「孟子」书云:「古人为市者,以其所有,易其所无。」各大村鎭都如此举行,构成古代经济组织的重要部分。至于庙会,就更热闹,依性质可分为两种:一种是香火会,敬神娱乐的成份大,经济的成份较小,另一种则经济的成份大,香火成份小,或竟没有香火。如北京的庙会,在明代已见举行。唐宋时代,都会定期的集市,见于笔记史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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