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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仪式大凡在民国十七年北伐统一前后,多由旧时老式古典婚礼而改为新式的文明结婚,盖取其简单而省时。例如:新娘可不要在头上戴凤冠身上穿霞珮,冠上覆方巾,并且一直埋首低头装做默默不语一副斯文的俗套了。就以笔者回忆所及,故鄕在婚礼喜宴中,尙有所请:「吃独桌」的怪名称;那就是男女双方于婚礼前一、二日,必定要宴请介绍人,俗称:「谢媒」,这样谢媒酒席就叫吃独桌,决无第二桌,相沿均用方桌款待。但自民国以来,已经有改用圆桌的了。惟女方款待新郞,或男方款待舅爷及新娘,在抗战前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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