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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南中之善後措置武侯於南中軍事上之底定,已如上述。然大軍之後,夷人之創深痛鉅,固在意中,如何化此裂痕,復歸安定,易言之,卽武侯所採取如何之善後措置,茲據現存記載之可考者,加以分析,略述如次:㈠全部撤兵:武侯既定南中以後,將其入南兵力,全部撤回。三國志諸葛亮傳載於其秋悉平下,裴松之注引漢晉春秋曰:南中平,皆卽其渠率而用之。或以諫亮。亮曰:若留外人,則當留兵。兵留則無所食,一不易也。加夷新傷破,父兄死傷,留外人而無兵者,必成禍患,二不易也。又吏累有廢殺之罪...
即今会理)路通宁州,渡泸得住(廖校本当作堂)狼(廖校本作蜋)县(李兆洛前书谓在今云南东川府会泽县境)似未必以小会无为渡泸之处。按武候之斩定元,前文已云似在其最后防线之定笮,距小会无当雅礲江与金沙江会流之处为近。又据方舆纪要卷一一三云南一云:「云南之门户有四,曰古路;自邛雅建昌(即今西昌)会川(即今会理)渡金沙江入姚安白崖者,古路也。秦常颇(音案)略通五尺道,至蜀诸葛武侯始大辟之,谓之南道,亦曰石门道。」同书卷一一六姚安军民府云:「府通越嶲,络绎滇洱,为南北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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