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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台北市福建長汀同鄉會奬助學金辦法

    来源期刊:《長汀會訊》 第3期  出版时间:1983-01-01
    关键字: 绩优奖学金 清寒助学金 申请资格 金额规定 申请材料 证明材料

    有关淸寒证明。第五条:绩优奖学金及淸寒助学金之金额规定如左:㈠硏究所硕士班、博士班及同等级军事学校奖助学金,每名每学年各为新台币五千元。㈡大专(含五年制之四年级肄业生及同等级军事学校)奖助学金每名每学年各为新台币叁千元。㈢高中(包括高职及同等级军事学校)奖助学金每名每学年各为新台币二千元。第六条:申请奖助学金者,应于每年九月卅日以前提出申请并附送左列全部文件:㈠申请书一份。㈡盖有校印之上学年成绩报告单一份。㈢本学期在学证明书一份。㈣淸寒证明书(限申请助学金者

  • 文章獎助學金設置辦法

    来源期刊:《陽新文獻》 第5期  出版时间:1997-09-01
    关键字: 申请要求 名额金额 证明材料 资格审核 奖助学金申请书

    数核发,如申请人数超过额定名额时,以成绩优良先为优先,成绩相同时,以国文成绩较高者优先。第五条:申请奖助金应检附左列证件:一、奖助学金申请书一份(如附件)二、每一学期学业成绩单一份三、在学证明书一份,或附学生证影本第六条:本会会员申请奖助学金于每年八至十月向本会提出,经审查通过后于次年春节团拜时当场颁发本人。第七条:本会会员或阳新同乡以个人名义设置之奖学金由本会统筹分配之,但其指定受领人者,不在此限。第八条:本办法先经本会理监事会审查,再送会员大会通过后实施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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