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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序催人,范已年登八秩,祝嘏之日,虽儿孙绕膝,但以牛易马,以吕易嬴,终觉非我族类,且狃于「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之传统观念,益感有鸾胶重续之必要,因招媒物色小家碧玉!适佃户李姓自称家有一女,年方十六,虽生长蓬门,未识绮罗之香,然尙粗知大义,堪女为君子配!范首肯。立即以肩舆迓至,八十老翁,重作二次登科,不十月,竟擧一男,取名言非,啼声雄壮,初不类枯杨生梯者。钟自范翁续絃之后,深恐财产为亲子独占,屡欲作瓜蔓之摘,范知之而故作不究。一夕,范翁病笃,钟亦在侧,范从枕畔
就最高法院解释言论自由之整体发展看,则知极端自由之绝对保护主义仍为少数。即使在自由主义派握有最高法院多数时,亦与保守派或中立之大法官对言论自由具有共识,即言论自由非一毫无限制之绝对权利,请看以下判例:①Scheuckv.U.S.(1919):建立「明显而即时之危险」理论(Clear and Pr-esent danger theary):最高法院说:「最大的言论自由也不保障任何人在戏院中有诳呼失火造成惊慌奔逃的自由;」②Citlow v.State of 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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