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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科技,将农业国,发展为工业国,并且已挤身于正开发国家之林,开国家五千年历史未有之新页,谋两千万同胞之福祉,希望国家长治久安,繁荣进步,国运昌隆,雄视亚东!这是我们一致所共同祈求的。二、出了轨的言论免责权最近笔者接获侨居美国圣荷西的一位长者来函说:「台湾近来政坛争嘈不休,引起国际人士引为笑柄,忝为中华后裔,自感羞愧莫名,大好河山,天翻天覆,将何以堪,午夜梦回,大有大梦谁先觉之叹!」仅能回复他说:「我亦深具同感,耳不闻,眼不见,心不烦,故而连报纸、电视都怕敢
复兴基地愈趋巩固」呼吁「大家要安不忘危,奋斗不懈,各守岗位。△联合报三月十四日短评「言论免责权」,指出「民意代表拥有宪法赋予的言论免责权,但这也并不表示,民意代表任何有『明显而立即危害』性的言论,都可免责;因而,问题的症结,在于如何避免这种言论的危害。这有赖于社会『公意』对于免责权的正确认识与判断」。△大华晚报三月十四日社论「民意代表言论免责权的界定,指出「民意代表本身发言时享有免责权,传播其不当言论的新闻媒体却可能因而触犯刑责。因之,报导议会言论的尺度,究应从
of the American Constitutional Scheme of G-overnment rather than the English P-arliamentary System见美国最高法院在U.S.v.Brewster一案所作之判决,U.S.Supre-me Court Reports,33 L.Ed.2d.,p.509)肆、议员言论免责权行使之范围与限制根据美国最高法院历年的判决及实例,议员言论免责权行使的范围及限制可以从人、地、事方面来说明:一、就人而言
各位鄕长、各位先进、各位前辈:最近一个月来,很多人都谈论一个问题,就是少数偏激份子常常利用的民意代表言论免责权问题。他们主张民意代表的言论不限制,甚至主张民意代表不必负法律责任。这已经引起很多人的困扰、注意和讨论。我现在就这个问题,按个人所知道的,向大家请敎。以前专制时代,任何国家都没所谓民意代表、或议员。实施民主政治以后,才有所谓代议士、议员或民意代表出现。民主政治是很困难的政治,究竟如何才能够达到民主政治的最高境界,到今天也还没有定论,我花了相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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