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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石,改元改亩,分别调整赋率。全省赋地,为三千八百五十三万七千余亩,征银元总数为三百三十七万余元。民国二十五年,行政院核定,湖北省平衡最低赋率为四百三十余万元,但历年实际征收,由一百四十万至一百七十万,均未达到二百万。(二)营业税全省各县之屠宰税、牙税、当税等,一律总归省局征收以二十年至二十四年,每年征收数比较如次。民国二十年、一百零万元。二十一年、二百五十余万元。二十二年、三百三十余万元。二十三年、三百一十余万元。二十四年、三百三十余万元。此外桐油、茶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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