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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附」本应为「副」,但「道院」一章中所有副职的「副」均写作「附」,疑因道院两部经典中有一部称「副集」,为避讳计,一律将副职的「副」写作「附」。不过,在以下「道德社」和「红卍字会」两章中,又都写副字本字,不知何故。[3] 似与下文「职修方」同意,指在职修方(敎友)。[4] 淸代顺天府,一九一四年改为京兆地方,设京兆尹,直隷中央,一九二八年废,倂于河北省。[5] 误。关于红卍字会成立年代,恐与道院一样,各地不一。就目前所见材料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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