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域子库

主题分类

搜索结果

您搜索的关键词:粤籍证明文件共返回1条记录

类别 排序方式
在结果中检索
  • 文章台北市廣東同鄉會會員子女獎(助)學金發給辦法

    来源期刊:《嶺南特訊》 第408期  出版时间:2017-12-01
    关键字: 台北市广东同乡会 会员子女 奖助学金 证明文件 奖助办法

    发给奖助学金一次,申请日期:自每年十一月十六日开始,至十二月卅一日止,逾期恕不受理。第四条:申请人应于规定时间内,检具下列文件,送请本会奖学金审查委员会审查。一、申请书一份。二、上学年度上下两学期学业、操行及体育成绩报告单正本全份。三、能确认为其本人或其直系血亲之粤籍证明文件一份。四、申请助学金者,另需检具家境清寒证明书乙份(请学校、乡、镇、区、村、里公所查明出具),或低收入证明影本一份。第五条:本会奖学基金新台币陆佰万元,每年由基金利息发放奖助学金名额十名

共1条记录 1/1页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  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