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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一年三月十三日第一次会员大会通过实施。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本会定名为「台北市湖南省零陵县同乡会」,以下简称本会。第二条:本会为联络同乡感情,加强同乡敦睦团结,发挥互助精神,并协助政府举办公益事业共谋社会福利为宗旨。第三条:本会会址设于台北市。第四条:本会以台北市行政区域为组织区域。第五条:本会依人民团体法设立之社会团体,非以营利为目的。第六条:本会之任务如左:一、团结乡亲二、敦睦乡谊三、扶济贫困四、奖掖后进第二章 会员第七条:凡设籍台北市零陵县
一、时间:民国七十九年九月廿三日上午八时半二、地点:台北市信义路三段国际学舍文化厅三、出席者:如签名册四、主席:匡文炳 纪录:王遐龄五、报告出席人数:应到二八二人,实到一六八人,超过法定人数。六、宣布开会七、会议如仪八、主席致词:(略)九、报告事项:㈠总干事会务报告:⑴第三届会员大会成立筹备小组一切事宜。⑵本次会员大会为改选第三届理监事为主要任务。⑶本会收支情形均由会计组逐笔登录按月结算报表。㈡常务监事报告:(略)㈢购置会舘筹募财务负责人李如初鄕长报告
八十一年三月十五日第一次会员大会通过实施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本会定名为「中华民国湖南省零陵县旅台同乡联谊会」(以下简称本会)。第二条:本会宗旨:以零陵人的情,团结零陵人的心,凝聚零陵人的爱,发挥零陵人的力,共同为旅台零陵人服务,及维护并保障旅台零陵人绵延、生生不息、后代子孙之安全与生存发展。第三条:本会范围,包括台湾地区全部零陵人属之,按分布人数多寡,计分为大北部、中彰、嘉南、高屏四个分会推展工作。第四条:本会会址设于中华民国台北市忠孝东路二段六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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