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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十几年前我第一次回乡开始,就接触很多投资大陆的机会,但是由于种种理由,始终没有成局。后来我父亲(陆贯一),决定从新竹回无锡定居,我就决定在老家西河头(崇安区)附近,买房子供父母养老。我买在县前东街,是临街的一、二楼,由于买的房子太大,父母只住了四分之一,于是把剩下的出租给一家公司。没想到租金竟是出奇的高,让我很意外。在台湾,一般来说,租金的报酬率,大约是房价的百分之三,也是说,假如你买一栋房子是八百万,那么每年的租金收入约是二十四万,即每月收房租两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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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讯)同鄕会成立之初,因到处选择会所立案,虽然合宜的房子很多,但是同鄕会成立初期,是一文不鸣,那能租赁会所?因此权宜之计,先将会所立案,放在曾垂典鄕亲的住宅内,这时同鄕会虽然成立了,但接着而来的,是曾同鄕的房子不能按自用住宅缴每年的房税和地税,同时每年所得税报税时,还得加上租金累积缴税,虽然我们曾向税务单位反映,同鄕会设在该住宅是作连络之用,是无偿的,然而税务单位的函覆,认定住宅内有机构在内,必定有租赁行为,必然有租金,因而每年税金就得以数万元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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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几年的时候,国民政府发表林子超先生为立法院长,当时林氏尙在美国,他以国内政局未定,故先往欧洲,要在国联所在地的瑞士,作短期逗留,就打一个电报给当时服务于国联的他(指彦棻先生),要他代觅廉价的住所,指明住三个月,只付四百瑞士法郞的租金,在当时这也是很低微的代价,不容易找到合适的地方,几经奔走后,终于在鄕下找到一个刚盖好的农舍,不久林公到达,住进去非常满意。其次林公说明要吃中国饭,并声明要自己动手,可是厨具虽可得,中国式的筷箸则难寻。郑先生说可以到国联中国代表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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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管理连城会馆设置连城会馆保管委员会以下简称本会。第二条:本会受台北市连城同鄕会之监督。第三条:本会设委员五人由连城同鄕会就全省同鄕中选充并指定一人为召集人。第四条:本会之职责如左一、会馆所有权状及房屋之保管。二、会馆之租赁事宜。三、会馆租金之收支事项。四、会馆房屋之保管及维护事项。第五条:会馆租金之收入除会馆本身必要之开支外全部充大专院校同鄕子弟之奖学金办法另定之。第六条:本会委员每两年改选五分之三,其联任者不得超过四年。第七条:每年年终应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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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时睡。九日,晴。晨五时半兴。伕役集于庭,候肩行李下山。余与亚魂行李共计三十件,仆役随员卫队等将近百数,每人除舖盖衣箱外,在山漆有山杖竹筐等件,尤其多量。汉羣先下山。寺僧索小照,适检箱余一张与之。龙副官偕僧五六人,点各房器具保存,余留赠寺各件,列单点交,幷嘱其善为保管。晚九时睡。十日,晴。晨五时半兴。早膳后即给寺僧五百金,为居寺两月租金。乘舆下山,十一时抵报国寺,程天放、何厅长及县长魏干初等在寺午餐,食毕即启行。晨过惠民小学时,给该校五十金充补助费。午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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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会议室,可容百人。日租金7000元,半日折半。2.小会议室,可容二十人。日租金4000元,半日折半。联络人 中山同乡会总干事张持忠电话 02-2579-2144传真 02-2579-2513地址 台北市八德路3段12巷60号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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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过人住守,也在里面开过会,住在里面的外人,也与同鄕会订过租约,收过租金,就我记忆,张君泽、戴传薪、王联奎、江崇林、刘颕悟等鄕长,都费过不少心力,最后还是因为人事的变迁,鄕人的复杂,租购的问题没有根本解决,一直拖到逝世的理事长刘航琛先生、总干事张镛先生时代。每忆他们三位,益觉天府大厦的会址,虽不能令人满意,已是得来不易。根本之点,是天府大厦旧会址,自三十七年五月川康同鄕会,向台北市政府承租后,即未付过租金,愈积愈多,愈多愈难给付,一日不给租金,出租机关即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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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讯)本会本(十五)届第一次财产保管委员会会议,于一月二十七日上午在本会会议室举行,就真北平餐厅(一、二楼)及四至九楼之租赁问题广泛讨论并达成基本共识;有关世广总会与丘海学会的租赁问题,达成的具体决议为:每月各象征式收取租金。梁理事长列席该项会议指导,主委姚忠义告假,由副主委方灿主持,出席委员有萧世雄、罗大荣、何伟俊、李苗生,请假委员张志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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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年12月31日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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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全部税款。其中提供资金、设备的条件优惠,或者技术先进,经税务机关批准,可给予更多的减免优惠。(六)外商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而有来源于保税区的股息、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所得,都减按一〇%的税率征收所得税。(七)在保税区内企业工作的外籍人员,携带入境用的安家物品和交通工具,在合理数量内免征进口环节的工商统一税。(八)外籍人员的工资、薪金所得,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税率,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其他所得按税法规定征收。(九)保税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