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库收录台湾地区期刊,为给研究者提供原始资料,本库保存期刊原貌、未删改,不代表本库认同作者的观点和用语,请鉴别!
清末官制有二种,一种是由科举考试取仕。一种是捐班。人民以金钱向政府买官来做,县长称县主事。但正眞主其事者。是「师爷」—现代的主任秘书。清末的腐败,清官少,贪官多,最怕任期内停职。当年俗习中,以在审案中碰到『打闷板』最为忌讳,世俗中都相信一物必有一克,所以各县都有不怕打屁股的恶讼师出现;新上任县太爷,不会知道。而师爷及役班们,都心知肚明。兹将其成因及县衙处理之道,姑述为下:恶讼师来源与成因,是十年窗下读书,考试失败,先是代人写状,歪理十八条,如在官司进行中
版权所有 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北京大学文化资源研究中心
大陆赴台之各省市同乡会文献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您当前的IP是: Processed in 0.021 second(s)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8208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批字第版0079号 京ICP备06036494号-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