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谓「儒法相渐」、「王霸道杂而用之」。相与之道民国二十五年(一九三六年),乔家在中堂做了一件震动包头的大事:包头著名的双发公字号因还不起乔家复盛全五·六万元现洋的债务,东家杨老五的儿子回乔家堡给「映」字辈东家们磕了一头,就免了一半的债——二.八万元现洋(折合现在的人民币一五〇多万)!何以如此,因为晋商有自己的「相与」之道。晋帮商人重视稳妥经商,慎待「相与」。所谓「相与」就是同行业务共事的商号。所谓慎重对待,就是不随便建立相与关系,但一旦建立起来,则要善始善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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