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库收录台湾地区期刊,为给研究者提供原始资料,本库保存期刊原貌、未删改,不代表本库认同作者的观点和用语,请鉴别!
中华民国每年移民到美国,人数在一万八千人左右,仅次于韩国与菲律宾。由于美国地大人稀资源丰富,一向缺乏劳工,所以大家都希望往美国发展,美国移民法对于公民或已取得绿卡之居民申请其亲属来美,有许多优待规定,移民法对移民每年有一定之名额限制,必先分配到名额,始考虑发给绿卡或移民签证。但移民法对公民直系亲属,为期早日团圆,特别免除名额的限制。至于公民的兄弟仍受名额限制。持有绿卡者申请亲属,均受名额限制,且亲属仅可申请配偶、子女。父母则列入非优先类,可以提出申请,但
来美已将七年,在去年七月届湖五年时,曾面临着应否入籍的问题。本来中国人讲究的是叶落归根,永以炎黄子孙为荣,投效番邦,无异忘祖。但二次大战后,各地情形大变,过去的老观念,已无法适应。主政当局除仍承认双重国籍外,更全力鼓励侨民加入当地国籍,以使从内部培养亲祖国的政治力量。我们自应追从这一国策,于是决定申请入籍。现在为了让鄕长们增加暸解以作他日参政起见,特在此作一报告。美国移民法规定,任一外国人以移民身份来美住满五年,就可申请入籍。条件是一、年满十八岁
版权所有 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北京大学文化资源研究中心
大陆赴台之各省市同乡会文献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您当前的IP是: Processed in 0.042 second(s)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8208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批字第版0079号 京ICP备06036494号-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