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域子库

搜索历史

搜索结果

您搜索的关键词:申请条件共返回2条记录

类别 排序方式
在结果中检索
  • 文章代辦各種奬學金發放槪述

    来源期刊:《湖北文獻》 第39期  出版时间:1976-04-10
    关键字: 奖学金 申请条件 种类

    兹将本社设置大专及高中(职)鄂籍成绩优良学生,奖助学金之种类及申请条件,分列如次:一、大专部份:⒈高国洪先生大专助学贷金:㈠自五十九年下半年起,每半年申办一次。㈡原规定确属家境淸寒,故申请时,须缴肄业学校或户籍所在地区鄕鎭市公所出具之淸寒证明(向有缴送户籍所在地之村里办公处出具之淸寒证明,提经审查会议通过予以从宽采认),嗣于六十四年六月颁发奖助学金时,捐款人高先生表示:台湾地区人民生活普遍提高,贫苦者少,以后申请贷金,剔除「家境淸寒」之要件,但为照顾

  • 文章棗陽縣旅台同鄕會奬助學金組織簡則

    来源期刊:《棗陽文獻》 第2期  出版时间:1985-01-01
    关键字: 奖助学金宗旨 经费来源及管理 奖助对象 名额金额 申请条件及方式 检附证件 审核原则 申请书

    高中(职)在校学生。五、名额:大、专三名,高中(职)七名(五专一至三年级视同高中)。六、金额:大、专每名每年三千元,高中(职)每名每年二千元。七、申请条件:㈠未取得公费待遇或其他奖学金者。㈡操行成绩甲等,学业成绩大专达七十分(含)以上,高中(职)达七十五分(含)以上者。八、申请方式:学生自行申请或同鄕二人之推荐均可。九、检附证件:㈠一学年之成绩单(录取之新生免),㈡户口名簿影本。㈢在学证明或学生证影本,㈣贫户证明影本(无则免缴)。十、审核原则:凡经地方政府

共2条记录 1/1页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  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