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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名。公立大学硕士班三名,私立大学硕士班二名,共计五名。如公立大学研究生申请成绩,超过私立大学研究生者,得全额录取公立大学研究生。必要时得由文敎委员会报请理事会核定,调整上项1至4款总名额之百分比,及5款之分配名额。第三条:凡福建籍在台肄业于大专院校学生曁研究生,而具左列各项条件者,得向本会申请奖学金。1.学业成绩在八十五分以上。 2.操行成绩甲等。 3.体育成绩及格。第四条:申请前条奖学金,应于每年九月廿日前提出上学年全年成绩(大学院校一年级学生,得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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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夜间部与五专四年级上),合于左列各条件者,得向本会申请奖学金:A 学业成绩平均在七十五分以上。B 操行成绩甲等。C 体育成绩乙等以上。二、本会会员子女因肢体残障,学业与操行成绩已达申请本奖学金条件者,亦得申请;体育成绩审查小组有权从宽审理。三、凡享有公费或已领其他奖学金者,不得申请。四、奖学金名额及奖金数目,由审查小组决定。五、奖学金每年擧办一次,申请日期自十月十六日起至十二月卅一日止,逾期不予受理。六、申请手续由家长或监护人主动塡具本会规定申请表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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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额:大专(五专四到五年级比照大专)奖学金二十名,助学金十名。高中奖学金二十名,助学金十名。二、成绩:操行甲等(八十分),学业平均总成绩甲等(八十分以上者),发给奖学金。操行甲等,学业平均总成绩乙等(七十分以上者),发给助学金。三、应送证件:⒈申请书(可向同鄕会索取)2.七十九学年度上学期成绩单或影本(影本应加盖就读学校印章。)⒊申请淸寒奖学金者,应附鄕鎭(区)公所淸寒证明书,加倍发给奖金。四、申请日期:即日起至八十年三月底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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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五年春季奖助学金,同鄕会于三月一日起开始申请。凡同鄕子弟学业成绩在八十分以上操行甲等可申请奖学金,学业成绩在七十分以上操行甲等可申请助学金。申请时须具学业成绩单(印本须加盖校印)并附在学证明书,并塡具申请书并由同鄕会会员作介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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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会一〇二学年第一学期奖学金申请自三月一日起至四月十日止接受申请,凡本会会员之子女品学兼优,在公私立大学院校、高中肄业,学业成绩符合规定者,均可向本会申请。台北市温州同乡会 敬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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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立案之私立各级在校学生,合于左列标准者,均可向本会申请奖助。1.大专学生上下学期学业成绩平均在七十五分以上者。2.高中学生上下学期学业成绩平均在七十八分以上者。国中生在八十分以上者。3.国小学生上下学期学业成绩半数以上为甲或平均在八十五分以上者。4.操行体育成绩在乙或七十五分以上,且未曾受记过处分者,操行体育成绩在七十分以上、但残障学生及大专高年级,如学校无体育课程时得免缴体育成绩。五、五年制专科学生前三年比照高中,后二年比照大专,但二年制专科学生应比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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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立各级在校学生,合于左列标准者,均可向本会申请奖助。⒈大专学生上下学期学业成绩平均在七十五分以上者。⒉高中学生上下学期学业成绩平均在七十八分以上者。国中生在八十分以上者。⒊国小学生上下学期学业成绩半数以上为甲或平均在八十五分以上者。⒋操行体育成绩在乙或七十五分以上,且未曾受记过处分者,操行体育成绩在七十分以上、但残障学生及大专高年级,如学校无体育课程时得免缴体育成绩。五、五年制专科学生前三年比照高中,后二年比照大专,但二年制专科学生应比照大学办理。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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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者,均可向本会申请奖助。1.大专学生上下学期学业成绩平均在七十五分以上者。2.高中学生上下学期学业成绩平均在七十八分以上者。国中生在八十分以上者。3.国小学生上下学期学业成绩半数以上为甲或平均在八十五分以上者。4.操行体育成绩在乙或七十五分以上,且未曾受记过处分者,操行体育成续在七十分以上、但残障学生及大专高年级,如学校无体育课程时得免缴体育成绩。五、五年制专科学生前三年比照高中,后二年比照大专,但二年制专科学生应比照大学办理。六、奖学金每年办理一次应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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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会会员子女,就读国内大专院校学业平均七十五分,操行甲等,体育乙等以上者,除最后一学年外均可申请。二、奖学金每年举办一次,申请日期自十月十六日起至十二月卅一日止,逾期不受理。三、申请手续由家长或监护人主动填具申请表乙份,连同就读学校上一学年成绩单及学生証影印本各乙份迳寄本会。四、奖学金于每年春节团拜及会员大会时,当众颁奖,得奖人除特殊情形外应亲到会场领奖。附本会奖学金申请书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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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刋讯】林森县同鄕会为奖掖后进,擧办大专学生助学金一种,并由本学期起关始贷放一节,曾志前讯。兹者该会为扩大励学,并决定继续办理「奖学金」一种,藉以普遍奖励学业成续优异之同鄕子弟,(不限于会员),其原则业于十月七日全体理监事会通过,已转请该会设计委员会草拟办法中,预定可于本月理监事会提出讨论定案,下学期即可开始实施。该办法之原则为高中以上之学业成绩公立八十私立八十五以上,操行甲等者,均可申请,奖金自千元至三百元,合于申请者均可得奖状及文具等,且不限于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