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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〇四年秋季(一〇三学年度第二学期)奖学金自七月廿七日起开始接受申请,至九月廿五日截止收件。由于「奖助学金申请给奖办法」内容稍作修改,申请书也随之调整,新申请书可向本会索取,或告知申请人电子信箱,本会将以电子档案传送新申请书及修正后之申请给奖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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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九年春季奖助学金自即日起开始受理申请,至十月十五日截止,申请书可向本会索取,或告知申请人电子信箱,本会将以电子档案传送申请书及申请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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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鄕会九十一年秋季奖助学金定于九月十日开始申请,十月十五日截止,逾期不予受理。作业规定如下:㈠塡具申请书乙份(空白申请书请向同鄕会索取)㈡九十年度第二学期成绩单乙份(如影印本应向原学校加盖教务处印章,不符规定者,不予评审),学生証影印一份。㈢硕士班研究生成绩应在八十五分以上,方得申请奖学金,八十五分以下一概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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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秋季奖助学金申请日期自九月十日起,开始接受申请。至十月十日截止,以邮戳为凭,逾期概不受理。并将提前在十月下旬颁发奖助学金,日期当另函通知。请家长注意事项:⒈八十五学年度第二学期成绩单乙份(影印本需加盖学校教务处印章方有效)。⒉申请书乙份,连同成绩单,一并以平信或限时寄送本会办理,请勿用挂号。⒊学业成绩达到标准,操行列乙等者亦均可申请奖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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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鄕会前发入会申请书一种(会籍登记适用),不论新旧会员都需重塡缴会,如已写好,请即寄台北市水源路一〇七号三楼武进同鄕会,倘没有收到的,请向同鄕会索取,立刻寄奉,请勿再延迟,至盼至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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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〇〇年秋季奖助学金自即日起开始受理申请,至十月十五日截止,申请书可向本会索取,或告知申请人电子信箱,本会将以电子档案传送申请书及申请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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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会八十七年秋季奖助学金定于九月十日开始申请,十月十一日截止,逾期不予受理。作业规定如下:㈠填具申请书乙份(空白申请书,请向同乡会索取)。㈡八十六学年度第二学期成绩单乙份(如影印本应向原学校加盖教务处印章,不符规定者,不予评审)。㈢学生证影印本乙份。㈣自费硕士研究生应附缴费收据,成绩应在八十五分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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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〇二年春季奖助学金自即日起开始受理申请,至四月十五日截止,申请书可向本会索取,或告知申请人电子信箱,本会将以电子档案传送申请书及申请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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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〇三年秋季奖助学金已经受理申请,至九月三十日截止。由于「奖助学金申请给奖办法」内容在本届第七次理监事联席会通过重大修正,秋季奖学金申请书将启用新版申请书。若同鄕子弟年满廿岁,且为本会正式会员,可自行申请。新版申请书中「家长姓名」及「家长签章」栏位中,仍需塡写家长姓名。原旧版申请书不再适用。新版申请书可向本会索取,或告知申请人电子信箱,本会将以电子档案传送新版申请书及申请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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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会秋季(一〇一学年度第二学期)在台同鄕子弟教育奖学金自即日起接受申请,十月十五日截止收件。申请书可向本会索取,或告知申请人电子信箱,本会将以电子档案传送申请书及申请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