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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创始于前淸同治十一年(一八七二)为英国人美査所创办,初美査与其兄贩茶于中国。资本折阅,其买办陈萃庚(江西人)鉴于「上海新报」的畅销,怦然心动。上海新报发行于同治元年,为字林西报的中文版。用道林纸两面印,每一天出版一次,新闻大抵译自「字林西报」,余则转载「京报」及香港报纸。其时洪秀全已奠都金陵,该报以敎会关系,得探听太平军及淸军两方消息而并载之,故销路特畅。陈以办报说美査,并游说字林西报。谓同系英商,请勿煎迫,字林西报遂将上海新报慨然收歇。陈萃庚乃辅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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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年前的辛亥岁,是逊淸宣统三年,时余方二十,中学才毕业。中秋后三天八月十九日,武昌起义,次日上海的申报到扬州,即登出消息,并刋出武汉三鎭地图,及烟囱林立的汉阳兵工铁厂照片,气势夺人。扬州虽僻处江北,但为南北运河之枢纽,北通直隶(今之河北)山东,南贯江苏达浙江杭州,风气早通。扬州先烈熊成基,于光緖三十四年十月,继徐锡麟之后,借安徽太湖县新军秋操,以礮兵起义未成。在宣统元年十二月北上哈尔滨,谋刺方自西欧囘国淸海军大臣载洵,事泄遇害,为黄花冈之役前导,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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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泗泾鎭上家庭里的父母,有几句几乎成了口头禅的话语,常常用来敎训自己子弟;「看看人家史家老二,身上只带五毛钱出门,现在做了多大的事业!」这几句话,倒是千眞万确,没有夸张,所称的史家老二,指的就是后来成为上海闻人申报舘老板史量才先生。先生的老太爷春帆老先生,所生二子,老大名葆全,先生是老二,也是老么,当他决心离家出外闯天下时,有人说他身上只带五毛钱,也有人说只有四毛,我想一毛之差,自是毋须乎斤斤计较去小心求证,总之身上带钱少得可怜,定是事实。因为其时春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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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量才先生松江縣泗涇鎭人,濮孟老前曾撰文介紹其生平事蹟,但着重靑少年時期之奮鬥情形。「傳記文學」第三十四卷第五期刋出「史量才小傳」,雖甚簡畧,但對渠一生重要事業,均已概述,不過將松江人誤爲靑浦人。茲將原文轉載,亦以紀念先賢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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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栩园翁、——字蝶仙,别号天虚我生,为一大文学家,名闻国内外,放却『申报』笔政,从事忠心耿耿爱国工商企业,创办妇孺全知每晨不能忘的无敌牌牙粉。为那时猖獗国内的狮子牌外国货牙粉的劲敌,后来狮子牌终于被打倒了,无敌牌产品,花式繁多,种类香品,应有尽有。无不以抵制舶来品为原则,如现在台湾畅销的『蝶霜』,何尝不是以打倒法国三花香霜的对劲,图和颜色,也很逼眞。而且畅销全球各国,尤其华侨争相乐用、无不景仰。陈老先生深具科学先知精神,他认为一页纸张,为每人每天所不可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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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每一个人申报对象来说,机遇只有一次,既要尽早申报,又需确保成功。因此,必须妥善操作。目前,第二十八届世界遗产委员会会议结束不久,根据国内外申报最近动态,五台山申报世界遗产应注重多向思维,以变应变。一、目前申遗工作的主要动态二〇〇四年六月二十八日至七月七日,世界遗产委员会在中国苏州召开第二十八届世界遗产委员会会议,这次大会是本年度世遗领域最为重要的会议。这次大会发布的信息有以下几点値得关注。㈠全球世遗失衡的基本表现:文化遗产项目多,自然遗产项目少;西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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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量才先生,松江县泗泾人,上海「申报」主人,是中国报业史上叱咤风云的著名人物。少年时毕业于蚕桑职业学校,初任敎员。后受知于金山黄公续先生,在民初出任京沪、沪杭两路基金会祕书,始露头角,在上海社会上大展鸿才,收购英人福开森创办的「申报」,悉心经营,成为中国新闻界最主要的报纸之一,受到知识份子的欢迎,言论更受到朝野的重视。史氏也由「申报」致富,成为社会名人。民国二十二年十一月十四日,史氏自杭州坐私家车返沪,在沪杭国道翁家埠,不幸遭暗杀。成为当时举国轰动的大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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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从前上海「申报」以「三鸟害人鸦、雀、鸨」,来以奖征对下联,(鸦为鸦片烟、雀为麻将牌、鸨则为妓院)难度甚高。应征下联获首奖者为:「四灵除尔凤、麟、龙」。用四来为加减法,以突破「三」之瓶颈,四灵中除龟外,所剩者为凤、麟、龙矣!并将出题者骂其为龟。甚噱!(二)清朝左忠毅公,平定新疆后,为纪念阵亡将士建造昭忠祠,祠前须一对联,以切合追念之意,下属所拟者均不合左公之意,其后左公回忆作战后沙场凄凉景况,凭吊战死忠魂,有感而发自撰一联:「日暮鄕关何处是,古来征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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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北瀕長江,對南通,鄰界蘇錫澄昆各縣,而又有錫滬公路,橫亙左右,當江湖水陸交通之要衝,素稱文化之邦,魚米之鄉,富饒之區,更以俱備優越之地理環境,故目前全境人口,集中至九十萬以上。事變以來,從未有重大軍事行動,又因對外交通不甚發達,致近代文明未能普及。本邑向為文物名邦,弦歌舊里,故思想封建,習慣閑散,工作之餘品茗茶園,每逢佳節,輟有騷人墨客,設筵唱和於良景之旁。風景名勝名勝古跡甚多,如言子墓,仲雍墓,為先賢子游仲雍埋骨之處,在虞山小山台北,其上有亭可供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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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法者更必须谨慎地回到法律体系与法律精神去分析解剖。当法律整到了政治首长,难道大家没有警觉到,这背后的严重问题吗?陈长文教授就马市长特别费一案,从几个法律层次分析如次:第一,特别费不用检据核销的半数,汇入私人帐户有无违法,这是行政院的规定(原则上汇入首长帐户,除非首长另有要求以支票或现金提领),当然没有不法。第二,特别费存入首长私人帐户之后,以首长帐户内的存款做为财产申报,是否不法?依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规定;一定金额以上之存款…即必须为财产申报。换言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