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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眞正创造隶书者,并非程邈,乃是王次仲,此事责任,也许不在程邈,而是秦廷,可能因王次仲不肯应诏,始皇怒,故意把他湮没。王次仲燕人,今延庆县人,传说:幼时读书于延庆县东北应梦寺,天赐聪颖,异于常人。每晚下山,老师送至山门,见其两肩各有光亮,如火炬。一晚老师突见其右肩,少一光亮,异之,问道:「王次仲,你昨日做何错事」?王答:「老师,我并未做何错事」。老师曰:「你一定做了错事,只是不肯承认。」王寻思良久,道:「或许做过,因我代人写过一件离婚书」。老师道:「这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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