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库收录台湾地区期刊,为给研究者提供原始资料,本库保存期刊原貌、未删改,不代表本库认同作者的观点和用语,请鉴别!
与律师商量,认为子系因脱阳而死,下裳又形半卸,足证有猥亵行为;而周姓两姐妹是日在田里干活,直至黄昏才回家,必定涉案无疑,于是迳向上海南市地方审判厅,控吿周父「纵女行淫」,及周姓两姐妹「强迫轮奸」。其所提主要理由,系指其子下裳半卸,显有不愿意之象,但受两姐妹合力强制,致涉淫秽。倘为出于其子自愿,则两情相悦何致有此不幸?云云,说得自以为是。旋由承审推事票传周姓两姐妹庭讯,问她当日何以特晚回家?以及时値农忙,何以过后两天一直躱在家里?两女初仍揑词抵赖,嗣见庭上追
续上期)孟子曰:「君子不以其所以养人者,害人。」淮南子亦曰:「不以其所养害其养。」用法,不得以所以保护之者,害其所保护者。权利,不可强制保护。权利而予以强制保护,不为权利矣。△法庭,是非之地也,亦是非最不分明之地也。用法之道,其惟一片丹心乎?事之或是或非,其后必验,故必愼之于始。△谓法院为必绝对知法,绝对守法,误矣。诉讼法者,即用以制止司法权滥用之法也。△不知造法之法者,不可以用法。△大是大非,人皆知之,所不知者,是中之非,非中之是。以是,法必学而知之
一九四六年五月三日到一九四八年十一月二日,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对东条英机等二十八名日本甲级战犯进行了规模空前的历史性审判,即东京大审判。这是伸张国际正义、维护世界和平、制裁战争势力的重要行动,参与东京大审判的中国工作人员共十六人,其中宁波籍人士有时任检察官顾问的桂裕先生。桂裕先生(一九〇二—二〇〇二),字公绰,宁波市慈城鎭人,一九〇二年七月十八日出生,从小酷爱学习,聪明勤奋,中学毕业后考入被誉为中国现代法学教育摇篮的东吴大学法学院,时有「南东吴、北朝
版权所有 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北京大学文化资源研究中心
大陆赴台之各省市同乡会文献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您当前的IP是: Processed in 0.044 second(s)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8208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批字第版0079号 京ICP备06036494号-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