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淸末民初,保甲制度,名存实亡。宁属各县,民间自治团体,除城区偶设有自洽会等机构之外,各县鄕村,则设有「鄕约局」,这个名称的意义,是希望鄕民遵守公约。并可算作政府和民众的桥梁,一方面代政府推行政令,一方面代人民上达下情,以及处理地方兴建改革,民众排难解纷事宜。其地位和目前之鄕鎭公所相同,不过没有保长里长邻长下层干部而已。鄕约局主持人,不称局长或主任,称为局董,盖董事之意也。局董一职,由鄕民公推地方上德高望重,公正廉明,服务桑梓,热心公益的绅士担任,出钱(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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