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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對各卷山東文獻的一些更正

    来源期刊:《山東文獻》第10卷 第1期  作者:朱良耕  出版时间:1984-06-20
    关键字: 正误

    耕自民國廿五年夏,穿上軍裝,廿七年春隨五十一軍參加臺兒庄第一次與日寇會戰,及魯南沂蒙山區駐紮四年多。靑島撤退,隨軍來臺,原部隊駐浙江,無法前往。爲求生存,想做生意,兩袖空空,旣無住處,又乏資本;在大陸時,雖有傾囊資助之友,在此時,已成陌生人矣!只有望洋興歎,而恨人心之不古。但皇天有眼,幸蒙邑人仲老先生濟翰資助,於屛東市民族路建一茅屋,與妻及內弟做炸油條生意。初則,眞似鴨子上架,不知如何是好,只有苦心硏究;兩個月後,出品卽有模樣,爾後生意興隆。一年多後,命...

  • 文章正误

    来源期刊:《山東文獻》第18卷 第2期  出版时间:1992-09-20
    关键字: 正误

    第十七卷第四期「洋教在山東」第十八卷第一期「悼念陳興國兄」

  • 文章郭易堂先生來函

    来源期刊:《山東文獻》第9卷 第2期  出版时间:1983-09-20
    关键字: 读者来信 正误

    頃讀山東文獻九卷一期所載「山東革命黨史稿烈士傳」,其中劉維華傳,應爲劉殿華之誤。經查原稿爲「維華」,可能執筆採訪者有誤。按劉殿華烈士,字經南,臨淄縣淄河店人。經劉冠三介紹入同盟會,曾參與辛亥諸城獨立之役。民國成立後,奔走革命不懈,三年春被捕,在濟南遇害。淸末,在高密中等工業學堂讀書時,與廣饒李涵芳(字海秋)、王廼宣(字舜卿)等鄕前輩爲同學。劉烈士,係我國女子網球國手、國民大會代表劉香谷女士之父。劉女士刻居臺北,雖年逾七旬,仍時常出國參加比賽。據聯合報載:...

  • 文章「黄县话」正误

    来源期刊:《山東文獻》第18卷 第1期  出版时间:1992-06-20
    关键字: 黄县话 正误

    十七卷四期九十一頁七五二條內㈠「殼」字應是「穀」字,八一一條內「鹼蘿蔔」應是「鹹蘿蔔」。

  • 文章五十献机、六十献校、「强项令」正误

    来源期刊:《山東文獻》第12卷 第4期  作者:陳子雷  出版时间:1987-03-20
    关键字: 獻機 獻校 正誤

    一年,互相对映,是颇具历史意义的。假正误之便,谨作简记,以存史乘。

  • 文章山东文献四卷二期正误

    来源期刊:《山東文獻》第4卷 第3期  出版时间:1978-12-20
    关键字: 正誤表 勘误表

  • 文章第十八卷第二期「桓台抗战勦共始末简述」正误

    来源期刊:《山東文獻》第18卷 第3期  出版时间:1992-12-20
    关键字: 桓台抗战剿共始末简述 正误

    一、第32頁第10行第13字「瑞」應改爲「銳」字,卽「鞏瑞符」改爲「鞏銳符」二、第35頁第13行第一字爲「朐」字,誤印爲「淄」字,卽「臨朐」誤印爲「臨淄」。三、44頁第一行最末一字漏印「弱」字。四、第44頁倒數第二行倒數第七字「演」爲「漢」字之誤。應爲「張營長昌漢」。

  • 文章「煙臺益文商專」一文的補遺與更正

    来源期刊:《山東文獻》第9卷 第2期  作者:曲拯民  出版时间:1983-09-20
    关键字: 烟台益文商专 补遗 正误

    拙文於上期(今年六月份)和褚承志先生的大作「私立齊魯大學」同時刋出,實屬巧合。經查齊魯開辦初期的敎員名單,發現由美國長老會推薦擔任齊魯文學院長前廣文大學校長柏爾根博士的名字並未列入。褚先生的資料定然根據齊魯的校史,應最確切,故凡涉及該校時,拙文只能退居參考地位。唯關於簡記柏爾根事蹟上的差別,該有補述。正如褚先生所記,廣文的前身爲登州的文會館,創辦人是狄考文博士。一九零四年,遷校濰縣,督導建設和遷校的負責者爲柏爾根,被推擧爲校長。此時美國長老會和英國浸理會...

  • 文章丁履詵先生來函

    来源期刊:《山東文獻》第10卷 第1期  出版时间:1984-06-20
    关键字: 正误 清代山东科举 卜甯一 卜祚光 日照

    編者先生左右:拜讀山東文獻九卷三期鄭恒萃鄕長輯錄「淸代山東科擧佳話」大文,得知吾魯前賢科擧盛事,至爲欽佩。唯查父子翰林一欄,日照縣籍之卜甯一、卜祚光父子列爲蓬萊縣人,不知是筆誤?還是另有根據?核卜先賢父子爲日照縣人,是千眞萬確,日照縣誌均有傳,茲節錄部份於下:卜甯一字中三,由庶常散館授禮部主事,遷御史,尋授四川鹽茶道,兩署四川按察使,轉京府少尹,課金臺書院,甄拔多知名士,年七十致仕歸,衣服襆被外,惟書數簏而已,著有尋樂齋詩文集。子祚光、祺光別有傳。卜祚光...

  • 文章山东文献十卷一期正误

    来源期刊:《山東文獻》第10卷 第3期  作者:朱耕良  出版时间:1984-12-20
    关键字: 《山东文献》 十卷一期 正误

    一頁一五三上欄十一行內之「陸軍第十二軍霍守義部」應爲「陸軍第五十七軍霍守義部」。該軍轄一一一、一一二兩個師。所言之十二軍當爲一一二師。一百六十三頁趙子貞同鄕「一件小史實的補正」內云:「按吳化文第一次山區叛變,係在卅一年農曆年底,可能已至國曆三十二年一月末或二月初。」按耕陣中日記載,吳化文與濟南日軍協議之時間當在國曆三十一年十二月或以前,三十二年一月十八日其卽將沂水八區常備隊之武器及人員完全擄去,同月二十六日其配合日軍約千餘人進佔大張莊、與我五十一軍一一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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