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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上的街头巷尾,经常发现有人摆小摊子售买槟榔子。有的人把槟榔子当作一种嗜好来咀嚼,吐出来的,满口都是土红色的渣滓。有的人感到讨厌,而好此道者,看来觉得津津有味。在台湾的民间,这种槟榔不仅是妇女们特别喜欢咀嚼它,同时,也是旧式婚姻中在下聘时不可缺少的一项礼物。又如两人因故发生争端,经人调解言和,赔罪的一方,就得备办了一篓槟榔送给对方,对方把槟榔子分给村中邻里们。据说,这种槟榔子作礼物的风俗,越南、福建、广东和台湾所传说的故事部是差不多的:相传,安南
据厦门市政府的通告规定,从四月十日起在本市辖区内禁止生产、销售和食用槟榔,违者重罚。四月十二日那天,有关部门重点检查了一些原来批发、批零、销售网点,收缴六块招牌,查获了一批存货并进行销毁,市面上没有发现违禁经营者。禁止的理由,因为嚼食槟榔多的,对人体健康不利,而且容易上瘾。不少嚼食榔者随地吐渣,影响市容卫生。据了解,厦门是我国大陆第一个禁止生产、销售和食用槟榔的城市。
偶读一篇有关槟榔的文字,才察觉到我们的周围都是槟榔。每三五十步便有卖槟榔者,标榜著茄冬槟榔、双冬槟榔或白肉槟榔。全省赖以养活者无虑数千户,嗜者更不知其数。势力范围扩展及全省,而且进入企业化、大规模的发展。无论大街小巷,票亭烟摊乃至沿线公路,槟榔阵容洋洋大观。鹤林玉露罗大经曾说:「岭南人以槟榔代茶,且谓可以御瘴。余始至不食,久之亦能稍稍,居岁余则不可一日无此君矣。故尝谓槟榔之功有四:一日醒能使之醉,盖每食之则醺然颊赤,若飮酒然,东坡所谓红潮登颊醉槟榔者是也
集」(上下两卷),现珍藏于同鄕会图书室。对鄕贤洪朝选其人其事均有刊载,不再赘述。笔者于上年十二月中旬,再次返鄕——马巷。就近前往新店探视亲友,在欢聚席上,第一碗大菜就是「番薯粉粿」,经友好洪君特别讲述这段「番薯粉粿」轶事之由来。特将所闻,有关洪厝洪朝选与「番薯粉粿」之趣事,提供同鄕参考。家鄕传统风味之菜肴中,都以「炒米粉」、「猪血糕」,以及「番薯粉粿」与「猪脚炖槟榔芋」最负盛名,一被明朝文进士(洪厝)所眷恋,一受清朝武进士(埔尾)所钟爱,宁非先后,文武相互辉映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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